新闻公告

新型节能环保锅炉替代改造项目环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08

新型节能环保锅炉替代改造项目

环评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和《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新型节能环保锅炉替代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项目规模:本项目新建设275蒸吨/小时(4500万大卡/小时)链条式燃煤导热油锅炉(一用一备),配套建设脱硫系统、脱硝系统、除尘系统和输煤输渣系统等,替代现有320蒸吨/小时(1200万大卡/小时)燃煤导热油锅炉、116.67蒸吨/小时(1000万大卡/小时)燃煤导热油锅炉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项目拟建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浙江恒逸聚合物有限公司厂区内,本项目主要保护对象包括凤凰村、项漾村、四翔村、衙前村、吟龙村、毕公桥社区、创业新村社区、山南富村、明华村、沿塘村、八大村、勇建村、凤升村、新塘头村、杨汛社区、高家社区、岭湖村、顾家荡村、衙前中心幼儿园、衙前学校、衙前初中、三联小学、衙前农村小学、衙前镇政府、瓜沥镇政府、杨汛桥街道、钱清街道等镇村居民及范围内的学校等。

三、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概述

1、大气影响分析

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根据预测分析,项目正产排放工况下,本项目废气的各污染物短期最大贡献率小于100%,年均污染最大贡献率小于30%。短期浓度叠加本底值后均可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可知项目实施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外排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进入临江污水处理厂达标后外排,且本项目实施后厂区废水水质保持不变,因此项目实施后外排废水仍可得到有效处理,且不会加剧对周边地表水不利影响。

3、地下水影响分析

项目运行对地下水的影响非常小,可以忽略;在非正常工况下,污染泄漏后若不采取措施,污水泄漏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所以日常需做好地下水防护工作,环保设施应定时进行检修维护,一旦发现污染物泄漏应立即采取应急响应,截断污染源并根据污染情况采取地下水保护措施。

4、固废影响分析

固废处置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符合国家技术政策要求,最终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因此总体上拟建项目废物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噪声影响分析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项目营运期间,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预测点的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要求。

6、土壤影响分析

根据类比同类型项目实际监测可知,正常工况下,不会发生泄漏,不会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拟采用表2中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最终采取的环保措施以专家论证、达标排放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2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分类

工程措施

对策措施分类

预期效果

废水

工艺废水、公用工程废水

(1)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2) 主要有脱硫废水、输煤系统冲洗废水、灰渣库等地面冲洗废水等,脱硫废水、输煤系统冲洗废水、灰渣库等地面冲洗废水经分质收集处理后回用

达标排放或者回用

废气

废气处理

本项目废气脱硫脱硝布袋除尘等废气治理措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

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

固废处理

1、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2、一般固废综合利用;3、待鉴别固废根据鉴定结果,委托有资质单位做无害化处置或外售综合利用。

无害化处理

噪声

生产区、辅助工程

通过合理总平面布置,选购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采取减振、隔音措施,加强密封和平衡性;加强厂区绿化、提高厂区绿化面积等减振降噪等措施。

达标排放

地下水及土壤

生产区、污水站、罐区、危废及危险化学品库等

(1)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2)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车间内应对不同生产区域设置围堰和地漏;

(3)污水管网实施地面化或实施明沟明管,地面并做好防腐硬化处理;

(4)储罐区设置围堰,地面和围堰全部进行防渗处理;

(5)固废暂存仓库均应防雨、防渗、防泄漏设计;

不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

环境风险

加强管理

①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议委托专业单位编制;②根据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③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

风险可控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综合分析,新型节能环保锅炉替代改造项目符合萧山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区划,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和总体布局合理,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和地方污染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能够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要求,并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

因此,在保证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只要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切实加强对三废的治理,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环保要求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执行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则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论证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义或看法;(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社区、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98~2023922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恒逸聚合物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萧山区衙前镇项漾村(优胜村)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571-83689256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A-B102-526室

联系人:章工                       联系电话:0571-22867286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1- 82899135

通讯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